中國規定城管必須帶上攝錄機落實透明執法
中國罕有地從善如流,規定一直被人譏諷為穿上執法制服的流氓--城管,必須帶上攝錄機或攝影機,落實透明執法,以平息人民的怨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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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央政府上星期通過上述的新例,並要求全國城管執法時拍下整個過程,遇上爭拗時可以憑此而解決紛爭。
報道指,中共同意落實透明執法之際,正值國家的經濟增長出現疲滯,要求城管帶上攝錄機或可滿足解決民間一些怨憤情緒,而中共亦因此而可以再度聲稱它是維護窮苦大眾的政黨。
中國擁有的各式各樣維穩執法機構中,不論是公開的還是秘密的,穿制服的還是便衣的,城管可能是一半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容易接觸到的一個執法單位。
城管由本身所在的市政府直接管轄,而非有公安部管理。報道引述四川日報官網的評論指出,“城管打人”幾乎是每一天都出現的詞彙,“因此拍下整個執法過程不但是對群眾負責,而且對也是對城管本身負責”。
華爾街日報接觸一些城管,但他們辯稱暴力事件只屬少數,而且經常是由群眾挑釁。而北京市城市管理局或中央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門的官員,都拒絕就此時發表評論。
各地市政府在上世紀90年代末紛紛成立城管隊伍,當時國營企業正進行股份化,導致大批工人下崗,從而使得街頭販賣小生意活動百花齊放,城管的主要執法對象就是這些街頭小商業活動。城管對無牌小販或乞丐的執法尤其嚴厲。
2013年湖南發生一宗城管執法導致一名西瓜小版身亡事件,全國對城管的怨憤從而達到沸騰,據稱該名小販是被城管用死者謀生的秤砣所砸死的。
自此之後,城管暴力執法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在大陸網上搜羅引擎百度只要打出“城管打人”這4個字,數以千計的視頻就會彈出。
一名城管告訴華爾街日報,城管本身已經被少數極端事件妖魔化,一名年30歲在河南許昌的女城管對今後必須帶上攝錄機這個規定認為最適當不過:“這太好了,出差時如果遇到糾紛,至少我們有證據。”
根據這位杜姓的女城管說,如手掌般大小的攝錄機,所拍下的視頻是不能修輯或刪除的,而且可以連續拍攝4個小時,才需要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