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

北京收緊對香港公務員要求

中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就香港官僚系統提出要求,指香港的管治班子必須由愛國者組成,中央對公職人員是否效忠國家負有監督責任,而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人員的任用,須以他們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為重要評價標準。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北京明顯收緊對治港人員的要求,已經超越香港《基本法》規定,並破壞香港公務員中立的傳統,是北京極度缺乏信心的表現。

中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
中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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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北京已有計畫對各司局的常任秘書長擁有推薦權。常任秘書長是公務員系統內的最高級別人員,按《基本法》,中央政府不具任命權,北京的如意算盤是在字面上不違反《基本法》、但又可以「推薦」之名行委任之實。

香港實行港人治港,已故領導人鄧小平1984年對此作出規定,指港人治港「就是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但張德江昨(27日)早在《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把「主體」二字刪去,指管治團隊「必須由愛國者組成」,而愛國者的標準則與鄧小平當年訂定的一致,即尊重中華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及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人。鄧更闡釋說,毋須要求這些治港者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此外,《基本法》訂明,香港公務員對特區政府負責,並無對他們作出意識形態上的要求,至於行政機關人士則只有居港年期和國籍要求,但張德江昨日明言,北京的中央政府對香港「公職人員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及特別行政區,都負有監督責任」。

他續稱,中國內地和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都要帶頭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基本法》,而學習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亦是港府任用以及評價公職人員的重要標準,希望藉此努力提升管治團隊的國家觀、大局觀和法治觀。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中央明顯擴大了治港班子的範圍,由問責官員擴大到公職人員,這便把司法、立法和公務員以至諮詢架構人員的委任也包括在內。另外,當治港者變成必須是「愛國者」,而非只是「愛國者為主體」後,掌控「愛國者」界定權的北京,便可有公職人員聘用的最後話事權。凡此種種,均是收緊了對香港公務員團隊的要求。

劉銳紹又指出,香港公務員奉行政治中立,但當張德江把公務員超越《基本法》規定地置於中央政府手中後,又把公務員納入「愛國組成」部分之內,便可以其標準向香港公務員提出要求,例如張把本土主義定為「另類闡釋」,並首度要求治港者對「另類闡釋」作出鬥爭,日後公務員難免受壓。

不過,出席座談會的中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張德江只是重申要求,而且中央對愛國愛港的定義較為寬鬆,愛國者可有不同政治立場,未必影響民主派人士進入政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