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分裂國家第二人 鍾翰林不準保釋 還柙明年1月候審
已宣布解散香港分部的「學生動源」,其前召集人鍾翰林前日被警方國安處二度拘捕後一直被扣押,今(29日)天被控四項罪名,分別是分裂國家罪、洗黑錢罪及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西九龍裁判法官指他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拒絕其保釋出外候審的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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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是國安法生效後第二個被控以違反此法的被告,而與他同日以涉嫌觸犯分裂國家罪被捕的另外兩名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和陳渭賢,昨日已獲準保釋,暫未被檢控。但控方在庭上申請押後鐘的聆訊時已表明,仍有三至四名疑犯等待調查,一般相信,包括何和陳。
正在保釋期的鐘翰林,27日清晨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在附近等候領事館開門時被國安人員拘捕。控方今早在法庭上表示,19歲被告鍾翰林涉嫌在7月至本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組織、策畫或參與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控方又指,被告鍾翰林在2018年至今年7月底,分別處理兩筆合共近70萬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涉嫌觸犯洗黑錢罪;另外,鍾在2018年11月底至今年6月上旬,與他人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由於警方需時檢視被告的電話及計算機,亦要向銀行索取被告的月結單,以及檢視涉及被告的網上平台內容,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聆訊。
在國安法實施當日宣布解散的學生動源,在2016年由鍾翰林與其他在木土行動中認識的人士成立,鍾當時聲言,希望能在各區中學設立探討「港獨」的關注組。學生動源解散後,他和其他三名前成員仍在7月29日被國安處警員拘捕,指他們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國安法。四人其後獲準保釋出外候查,保釋期間,鍾於9月4日在網頁上聲明,已退出所有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管理員身份,而學生動源其他有關賬戶亦已被不知名人士修改密碼,故學生動源的動向均與他無關。
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將案件押後審訊時表示,考慮到《香港國安法》條文,以及被告曾經不依期歸柙和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拒絕辯方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柙至明年1月7日。
這是第二宗國安法檢控案件,首宗被控違反國安法的被告,是23歲的唐英傑,他涉嫌於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與警員發生碰撞,其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
另外,昨晚有二人到鍾翰林被拘留的中區警署外聲援,當中,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先生多次展示「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的標語,又高叫口號,半小時左右後被警員拘捕,指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