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制度

學者:阻工商界支持北京不信任者入閘

中國全國人大11日閉幕當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
中國全國人大11日閉幕當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 AP - Sam McNeil

全國人大會議昨日以絕大比數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包括立法會增至90席;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選委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除了原本選特首的功能,亦可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以及提名立法會候選人等。特首林鄭月娥不同意方案屬“民主倒退”;民主派批評,《決定》意味20多年來的政制進步“一次過取消,仲要嘔凸”,民主派參選空間大減。明報引述學者形容選委會日後角色將更重要,獲工商界支持但不獲北京信任的特首參選人,日後料無機會“入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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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以2895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決定》提及,將授權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即特首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方法。

《決定》提到選委會將由1500人組成,包括:(1)工商及金融界,(2)專業界,(3)基層、勞工及宗教等界,(4)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5)人大、政協、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界別;除可提名、選舉特首,亦可選出立法會部分議員、提名立法會候選人。在新選委會組成下,特首候選人須獲不少於188個選委提名,在5個界別須各獲不少於15名選委提名,當選須獲逾半選委支持。

不過,《決定》未有提及各界別具體分布,以及界別選民基礎會否改變等。林鄭月娥稱尚未到細節階段,未能回應,亦非政府職權範圍,僅說原本在第三界別的“社福界”是專業人士,相信人大常委會會將之歸納到“專業界別”。

立法會議員將由70人增至90人,分別由選委會、功能組別及直選產生,但未提及3個組別各有多少議席、“超級區議會”會否取消,以及會否修改選舉方法等。《決定》列明會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選委、特首、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見另稿)。

選舉“有重要情況” 特首應及時報告中央

《決定》又提到,日後特首應當就香港選舉制度安排和選舉組織等有關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日前形容修改令香港民主進程回到回歸初期,律政司長鄭若驊日前稱是“後退一步”;林太昨日表明,不認同形容今次工作是“民主倒退”或收窄參政機會,並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亦會繼續聆聽。她不認為修改選舉制度後港府不會被監察、制衡。

至於何謂“愛國者治港”、愛國是否亦包括需要愛黨,林太稱,愛黨並非愛國的要求,但需尊重、接受中國實行社會主義、由中共管治。她稱愛黨只是黨員的責任,自己並非黨員,相信在場各人亦非黨員,但需接受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稱,法工委與有關機構將於下一步工作認真聽取、研究及吸納各方意見。港澳辦發表聲明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如同驅散香港的政治陰霾”;中聯辦形容為國家確保香港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形容,可見日後的立法會,將會是香港回歸以來由直選產生議員比例最小的一次,將過往20多年的進步“一次過取消,仲要嘔凸(吃不完兜走)”,民主派參選空間大減,對香港而言,方案亦只見壞處、不見好處,他對此感到可惜及傷感。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選委會的角色日後將更重要,特別是新增界別的人代政協等,他形容為北京的“嫡系組織”,從而增加北京對本港選舉的控制,提高安全係數。他指出,北京以往在選委會都未能穩奪一半席位,需與工商界“結盟”;而日後特首候選人須同時獲5個界別的提名,不但令民主派不可能入閘,連部分北京認為不信任的工商界支持的代表,例如上屆參選人、前財政司長曾俊華,相信在新增界別下亦不會獲入閘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