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李宇軒 港媒指單獨囚於監獄精神病治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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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偷渡台灣途中被中國大陸海警截獲並捶以偷渡等罪名的「12港人案」,當中八人在深圳服刑後於上周一被移交香港,但當中被控以國安法罪名的李宇軒,其下落一度成謎,家人亦無法接觸,情況一如大陸異見人士獲釋後仍無法與外界接觸一樣,但有傳媒引述不具名的消息人士指出,李宇軒現正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單獨囚禁,由院所內俗稱「神秘組」的懲教人員看管,以防他向外界「亂講嘢」。懲教署拒絕證實上述資料,警方則以「不評論個別案件」作回應。
李宇軒的妹妹日前表示,未能與李宇軒聯絡,連日向懲教署和警方等多個部門查詢均不得要領,形容他「人間蒸發」,情況一如將人「送中(國)」,須「打鑼打鼓尋人」;「12港人關注組」更憂慮李宇軒的基本人權是否得到保障。
事隔一星期,《蘋果日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回港後,被警方送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單獨扣押,收押室更需預早「清場」,保密程度甚高,相信是警方為免李對外透露中國審訊和收監的過程,恐防他「亂講嘢」,故封鎖他接觸其他囚犯和職員的機會。
該報續稱, 負責看管的「神秘組」,由懲教署高層人員組成,包括監督和總懲教主任,負責看管身份特殊、需受「特別保護」的囚犯,通常由警方主動提出要求。懲教署會單獨囚禁有關人士,避免他們接觸其他囚犯,遭到報復或騷擾。
被「神秘組」看管的還柙人士享有探訪等權利,但探訪名單需事先取得警方同意,包括約見律師及其家屬。但消息人士指,李宇軒抵港後交代暫不需要律師代表,但沒有正面響應李是否「被放棄」與親友會面。按照規定,懲教署有責任主動向家屬交代在囚人士情況,懲教院所會要求被囚者填寫個人資料及緊急聯絡人數據,但在未獲囚犯同意的情況下,署方不會主動聯絡其親人,該報估計,若在囚人士沒有填寫資料或不同意聯絡親人,甚至已不在懲教署管轄下,便可能出現「失聯」情況。另外,署方亦可基於其他理由,拒絕為囚犯聯絡親人。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屬高度設防院所,去年曾發生露宿者黎民十在治療中心內被發現長褲纏頸而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