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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同意就新疆人權問題制裁中國官員及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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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布魯塞爾方面消息,路透社3月17日援引兩名外交官的話報導指,歐盟當天同意就新疆人權問題制裁4名中國官員及一個實體,這是自1989年六四事件後歐盟對華實施武器禁運以來,對中方的首次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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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歐盟大使們星期三批准了對四名中國個人和一個實體的旅行禁令和資產凍結措施,作為歐盟新推出的更廣泛的人權制裁名單的一部分。歐盟去年年底通過了歐版《馬格尼茨基法》。今年2月,歐盟首次動用該法制裁參與拘捕俄羅斯反對派領袖納瓦爾尼(Alexei Navalny)的俄國官員。
據悉,受制裁的總11人名單將會在3月22日正式批准後公布。雖然制裁主要是象徵性的,但通過制裁標誌着歐盟對華政策的一大轉變。1989年六四事件後歐盟對中國這個第二大貿易夥伴的武器禁運仍在實施。“(新的制裁)對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為採取了限制性措施,”一位歐盟外交官說。
歐盟外交官告訴記者說,中國官員被指控侵犯維吾爾族穆斯林少數民族的人權。他們說,此舉反映了歐盟、美國和加拿大對維吾爾人狀況的深切關注。德國外交部長馬斯(Heiko Maas)星期一指,他認為歐盟將就對中國實施人權制裁達成一致。他說,“通過人權制裁,我們創造了懲罰侵犯人權行為的機會,我們顯然想利用這一機制。”
中國駐歐盟使團團長張明則在近日出席活動時表示,“我想強調,制裁是對抗行為”。他稱,“我們希望對話,不希望對抗,請歐方三思而行。若有人執意要搞對抗,責任所在,不敢有負國民,別無選擇,惟有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