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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追殺卸任總統16年馬英九一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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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7日就「三中案」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三人都無罪。這個荒唐的司法案件,當初是由民進黨的游錫堃和柯建銘提起告訴,光是一審宣判就折騰了16年,在台灣引發重大爭議!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資料圖片
台灣前總統馬英九資料圖片 ©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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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總統馬英九2005年擔任國民黨主席時,依據廣電法「政黨不能擁有和經營媒體」的新規定,完成了國民黨旗下中央電影公司、中國電視公司、中國廣播公司這三家公司的股權交易案,也就是說,依法把這三家公司全部賣掉了。

但第二年,2006年,民進黨游錫堃和柯建銘向當時的高檢署查黑中心告發,認為馬英九等人賤賣黨產,造成國民黨的損失,損害國民黨的利益。2007年,特偵組成立,接手這個案子,整整調查了7年,到2014年沒有查到有任何不法,於是簽結。

本來案子已經結束,但蔡英文在2016年首度當選總統,導致「三中案」出現重大轉折。台北地檢署在2017年針對三中的出售案重新展開調查,2018年,起訴馬英九等六個人,罪名是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非常規交易罪」、和刑法「背信罪」。到今年10月27日,三中案前後歷經16年,台北地方法院終於初審判決,除了當時的中影董事長蔡正元被依業務侵佔罪判刑3年6個月,其餘包括黨主席馬英九等五個人都獲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理由是,中影、中視、中廣交易案,以及國民黨原黨部大樓交易案,總共造成國民黨損失72億9千萬元。

但台北地方法院傳喚買方,也就是前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中影董事長郭台強、中廣董事長趙少康、長榮集團法律顧問等人作證,他們的證詞都有利於馬英九,趙少康甚至批檢方「沒有法律常識」。

台北地檢署2017年第一次傳訊卸任的馬英九,總共偵訊超過14個小時,2018年第二次和第三次傳訊馬英九,馬英九都行使緘默權,一言不發。今年8月在地方法院最後一庭辯論中,馬英九當庭批判檢方「非常規論告、非常規起訴」,還說,他身為黨主席,依照廣電法規定讓政黨退出媒體,卻被指控違法,「難道人民守法錯了嗎?」這等於是指控檢方「政治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理由是,中央投資公司交易前有評估程序,並接洽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合理性表示意見,再經董事會追認,並沒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的準則;另外律師的意見認為,當時國民黨如果沒有在廣電法規定退出媒體的期限前退出,中影、中視、中廣的執照恐怕有被廢止的可能,中投在當時只有餘建新一個買主情況下,根據商業決策出售三中,並沒有違反營業常規。

法院認為,檢察官所提的證據無法證明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馬英九黨主席的身分更不是「特別背信罪」規範的範圍,出售舊黨部大樓也沒造成損害,判決三人無罪。等於是打臉起訴的檢察官。

台灣媒體評論指出,當初「三中案」的交易時空環境,有兩黨暗鬥的政治背景。當時國民黨經營的媒體,就好像即期下架前的食品,賣價會變得便宜;快熟透的水果,再不拋售就會爛掉;馬英九把握最後機會出售黨營媒體,讓政黨退出媒體經營,以符合廣電法規定,檢察官卻認為馬英九造成國民黨幾十億元的損失。

評論更指出,馬英九出售黨營媒體,兌現政治承諾,彰顯政媒脫鉤的「民主價值」,檢察官拿做生意盈虧的「商場價錢」控訴犯罪,不但無法說服法官,也讓「選擇性辦案、政治追殺」的質疑揮之不去。

馬英九辦公室則發表聲明說,馬英九一向清廉自持,民進黨追打多年也證明馬英九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

馬英九在2016年5月從總統職位卸任之後官司纏身,綠營採用「訟海戰術」,希望為卸任後被判刑確定的陳水扁扳回一城,總共告發了馬英九三百多案,因此卸任後的馬英九,三天兩頭都要跑法院,大部份都是羅織的罪名,讓台灣所謂的「民主」受到很大的質疑。

馬英九27日針對判決發表聲明說,他非常欣慰,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並呼籲國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技倆,在未來公投、縣市長選舉和總統選舉,用人民力量,讓「東廠」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