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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家屬要求獲取 “官派律師”資料被拒 擬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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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參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香港青年,今年8月疑搭快艇前往台灣途中遭中國海警截獲拘捕的事件,至今已 77 天。消息指,關押地深圳g'f以已有“官派律師”為由,一直拒絕家屬聘請的律師會見,同樣家屬要求公開 “官派律師”信息也遭到了當局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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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報》星期六報導,12名被捕港人家屬於10月初去信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要求公開官派律師的資料,其中6名家屬11月7日稱,收到該局回覆稱,根據《中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家屬申請公開的信息屬刑事案信息,並非政府信息,故不適用於上述《條例》。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在信中表示,若家屬不服,可在60日內向深圳市公安局或深圳市鹽田區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在6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據悉,被捕者家屬正計畫申請行政覆議或提出行政訴訟。
此前,香港電台4日曾報導指,至少5家大陸律師事務所收到中國司法部通知,禁止律師代理“深圳12港人案”,已經代理的律師必須退出。另有香港媒體報導指,港警或早在這12名港人被大陸海警截獲前,就已經知道他們的離港計畫。香港民意研究所10月16日發表的最新民調顯示,超過半數的受訪香港市民相信,警察在事前已經知道12港人離境計畫。
就這一事件,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多國政要近期多次表示,對12港人在粵被押事件表示關切,並指敦促中國當局確保被捕人士得到正當法律程序de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