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信件:在取消潛艇交易數小時前曾告訴法企不會繼續履行協議
發表時間:
9月29日,法國外交部長勒德里昂(Jean-Yves Le Drian )在出席法國參議院聽證會時就澳洲潛艇事件說,“(法國)海軍集團根本就沒有發現有什麼事情要發生。我們也沒有。毫無一人(認識到將出現問題)”。他指責澳方為此進行了“幾個月的欺騙和假裝”。據澳洲政府依照該國《信息自由法》公布的文件顯示,澳方在這筆價值900億澳元的潛艇交易被取消的幾小時前,曾告誡負責製造潛艇的法國海軍集團,它實現了一個關鍵的合同里程碑,但“沒有提供任何授權來繼續工作”。
《衛報》根據澳大利亞的《信息自由法》獲得了15日澳洲政府向法國海軍集團發送的這封信的全文。澳大利亞國防部於周六上午向該報遞交了所要求的文件,這是在《澳大利亞人報》發表援引該信部分內容的文章數小時後的最新消息。報導稱,這封措辭謹慎的信重點探討的是合同事項,並稱澳洲政府“已經向(法國)海軍集團提供了關於繼續工作和償還工作的指導”。
但負責澳法“未來潛艇”項目的總幹事,澳大利亞皇家海軍准將波爾克(Craig Bourke)補充了一個關於澳洲政府尚未授權繼續協議的警告。他告訴法國海軍集團說,“除了根據參考文獻A、B和C,本函所涉及的事項並不提供任何授權,以繼續開展工作或償還核心工作範圍(CWS1)下的工作費用。”
據了解,參考文獻B指的是潛艇設計合同,但參考文獻A和C被信息公開決策者塗掉了,顯然是為了保護“商業秘密或商業價值信息”。
波爾克在信中還寫道,“我確認已經按照潛艇設計合同(SDC)的要求,在參考文獻B處實現了功能性船舶系統功能審查的退出。”他說,澳大利亞政府“提醒(法國)海軍集團,這種退出並沒有消除一周前發出的另一封信中概述的義務”。
這份日期為9月15日的信是寫給巴黎法國海軍集團的發展總幹事詹姆皮(Guillaume Jampy)的,並似乎抄送給該集團在澳大利亞的首席執行官戴維斯(John Davis)。
在《信息自由法》請求中,《衛報》還尋求該信被發送到法國海軍集團的確切時間。據澳洲國防部的內部記錄顯示,該文件是在堪培拉時間9月15日下午12點05分創建的,並在堪培拉時間下午4點34分(巴黎時間上午8點34分)修改。
就由取消潛艇協議和澳英美宣布達成三邊安全協議(AUKUS)引發的外交事件,澳洲總理莫里森曾透露說,他一直無法獲得電話,“所以我直接在私人信件中向他傳達了澳大利亞的決定”。法國官員表示,莫里森的辦公室在事先向馬克龍通報其決定時只做了半推半就的努力。
澳大利亞決定放棄合同,以便與美國和英國合作開發核動力潛艇,這激怒了巴黎,法國外長說就好像被“在背後捅了一刀”,並召回了其駐堪培拉和華盛頓的大使。報導指,但新公布的信件似乎與法國政府在合同被取消前幾小時提供的保證的一些說法相矛盾。
法國國防部發言人赫維·格蘭讓(Hervé Grandjean)上周在電視節目中說,這封信表明監督該項目的澳大利亞官員“對法國潛艇的性能非常滿意,這顯然意味着我們將進入合同的下一個階段”。
海軍集團本周表示,澳大利亞取消價值900億澳元的潛艇交易並不是因為承包商的任何失誤。該集團巴黎總部的一份聲明說,“澳大利亞當局為方便起見終止了合同,從而承認海軍集團沒有違背其承諾”。
《衛報》於9月24日提交了關於這封信的信息自由請求,試圖核實在美英澳領導人15日一起宣布新的三邊安全協議之前,澳大利亞提供了哪些保證。
澳洲的《信息自由法》決策者選擇了部分公開兩份文件--信件和信件發送時間的記錄,並對少量材料進行了編輯,理由是它會披露“商業機密或有商業價值的信息”。澳方決策者在與海軍集團協商後告訴《衛報》說,“我發現文件中的信息對海軍集團有商業價值”。
其表示,“披露海軍集團與澳洲之間達成的商業安排,可以合理地預期有利於海軍集團的競爭對手在未來贏得海軍集團競爭的工作,因為它揭示了海軍集團準備接受的條款。”
莫里森近日多次表示,在印太地區戰略前景惡化的時候,他的行動符合澳大利亞的國家安全利益,同時承認對法國的“失望”表示理解。
法方指出,馬克龍總統和莫里森之間未來的任何會談都必須“認真準備”並有“實質內容”。上周五,歐盟宣布將與澳大利亞的下一輪貿易談判推遲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