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要求新入職公務員變相向中國共產黨宣誓效忠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提交立法會文件,建議所有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現職AO(政務官)、紀律部隊等,都要簽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0日在立法會補充解釋指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新入職公務員的入職要求,拒絕簽署不能入職;而獲推薦晉陞或轉任另一職系的公務員,若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會成為考慮升遷的部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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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港區國安法已經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要求公務員宣誓以及簽文件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政府,即變相宣誓擁護及效忠國安法,而且由於人大常委可視乎政治需要而繞過香港製定香港的法律,公務員等同必須向中共效忠。
聶德權10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交代政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的建議,民主黨林卓廷關注,拒絕宣誓會有何後果,“是否不讓他升職或炒魷魚?”聶德權回應指,宣誓簽聲明是晉陞轉職的“要求”,若公務員拒絕會成為升遷考慮因素,但目前政府無機制可以即時炒魷魚,林卓廷追問,即使不即時解僱,是否會勒令公務員退休或強迫離職, 聶德權僅程要按個別情況處理,他亦無有透露,若有公務員違反宣誓或聲明內容,會有何後果,只表示會按現有紀律處分機制處理。
國安法在港實施之後,聶德權突然提出上述的建議,事實上即等同要求新入職公務員向國安法效忠,並且是公務員日後晉陞的必要條件。
根據網媒立場新聞的一篇分析指出,今次人大常委繞過香港立法會制定香港國安法,然後將其“塞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大陸內地的法律),基本法實際上已成為北京視乎政治需要而隨時可以改動的香港“小憲法”,香港公務員突然需要宣誓及簽署效忠基本法,也等同今後必須向中國共產黨效忠,破壞了英治時代公務員嚴守政治中立的傳統。
此外,根據NOW電視的一個時事節目指出,政圈一直盛傳,北京對公務員積怨甚多,除了不滿反修例事件中有不少公務員參加示威,也有建制將去年區議會選舉大敗,歸咎票站的公務員不中立。
NOW節目引述香港親共人士認為,公務員宣誓安排不止單純針對公務員的聘用制度,而是涉及國家安全。原因是港區國安法有條文提到,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