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警察

警方逮捕9人 被指涉安排“12港人”出海

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今日中午(10日)在記者會上宣布同日早上拘捕了9人,涉嫌安排12名港人出海潛逃台灣但被大陸執法機關截獲。該12名港人乘坐的船隻8月23日據稱在果洲群島一帶被廣東海警截獲並被關押在深圳鹽田派出所,而家屬們至今仍被拒絕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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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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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港府一直宣稱對該案“沒有任何角色”,警務處長鄧炳強堅稱他是根據傳媒報導才知悉此事,但蘋果日報披露,當日香港飛行服務隊曾出動定翼機全程偵測12港人出海,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更出示官方紀錄,證明飛行服務隊該次出勤屬於“警方行動”,種種證據都似乎針對港府“沒有任何角色”的說法。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在記者會上,拒絕回應一切“警方早已掌握情報,並派員登上定翼機在空中監視,主動策畫空中監視行動追蹤”的報導,只是強調12名港人本身在香港觸犯非常嚴重的罪行,而偷渡時途經內地水域,系干犯大陸刑法,被大陸公安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無關。

何振東交代案情指,警方今清晨採取行動,在九龍及新界拘捕4男5女,年齡介乎27歲至72歲,罪行是協助逃犯。警方懷疑涉案9名人士協助12名港人逃避法庭審訊及逃避警方追緝。9名被捕人分別為船主及“金主”,而且各有分工,涉嫌為在逃人士提供資金、偷渡前的住宿,接送在逃人士至碼頭,以及安排抵達台灣後的生活。

警方表示,被捕人士的職業為前議員助理、文員、音樂教師、廚師等,部份人士曾經參與反修例活動被捕。

行動中,警方搜獲50多萬元現金、手機、電腦、船隻交易的單據,資料顯示船隻費用約數十萬,而偷渡費用約數萬至十幾萬不等。9名被捕人與12名港人為朋友關係。至於被捕人士是否有涉及安排其他人士逃離邊境,仍在調查中。警方重申,跨越偷渡對人身安全有風險,對家人亦造成極大負擔。而協助罪犯逃避罪責屬嚴重罪行,一旦罪成,最高監禁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