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佐審官:Uber與一般計程車業者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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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布魯塞爾11日電) 歐洲法院(ECJ)佐審官茲普納今天表示,叫車服務業者優步(Uber)或許是業界先鋒,但其本質就是一般的計程車公司,應該和其他業者受到一樣的規範,如取得執照。
優步自稱是服務提供者,直接聯繫乘客與兼職駕駛,乘車費用比傳統的計程車公司便宜許多。
不過優步遭到批評人士及競爭業者的強力反對,他們指控優步得以規避昂貴的監管金額,例如駕駛及載客車輛取得執照所需的費用。
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市計程車駕駛人協會提起的案件中,茲普納(Maciej Szpunar)發表意見,指總部設於加州的優步應照傳統計程車公司的方式來對待。
茲普納在歐洲法院聲明中指出:「優步電子平台雖屬創新,但仍歸於運輸業範圍內。」
他說:「根據國家法律,可以要求優步取得必要的執照與授權。」
優步激烈回應表示,這項意見在實務中幾乎不會造成改變,只會傷害創新。
© 2017 A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