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斃3名親生子 南蘇女婦女獲判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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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雪梨30日電) 為逃離南蘇丹戰火而移居澳洲的古歐德今天在澳洲被判刑26年。她坦承藉着把車開進湖裡而殺害自己3個孩子,並試圖謀殺第4名親生兒不遂。
古歐德(Akon Guode)為逃避南蘇丹內戰而逃至澳洲。2015年,她將車子開進墨爾本郊區的湖裡,她1歲的兒子布爾(Bol)和4歲的雙胞胎韓格爾(Hanger)和馬迪(Madit)因此溺斃。
救援人員從下沉的車裡救出她和她5歲女兒阿露兒(Alual)。
法官拉斯瑞(Lex Lasry)宣判時指出,這名37歲的母親患有創傷後壓力癥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disorder),但她為何把車開進湖裡仍是「悲劇性的謎」。
拉斯瑞表示:「孩子們因為你是他們的母親而信任你。無論導致這種結果的真正理由為何,你背叛了這種信任,並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古歐德有7名子女。她的大女兒先前在庭上表示,她很擔心母親的開車狀況,因為她曾出現暈眩6個月之久,直到發生這起悲劇前。(譯者:中央社周慧盈)
© 2017 A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