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21歲男子因微信被封號影響做生意,多次申訴無果,於本月15號在騰訊用戶接待中心跳樓自殺。事件在社交平台引發軒然大波,並引發公眾對騰訊微信隨意封號過度審查侵害用戶隱私權惡行的公憤。
微博網友發帖說:“又是一起用生命發出對警示!”
此次事件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是因為多數微信用戶苦微信蠻橫隨意封號久亦!朋友圈內有正常思維的人幾乎沒有誰沒飽嘗被封號的苦惱。如果“顧客即上帝”是世人普遍遵循的商業倫理,那麼騰訊的微信應該被列在踐踏商業倫理的公司名單榜首。
有網友發帖說:“言論自由、上網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神聖權利。假如上網人發布的東西對誰造成了傷害或損失,應該是受害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是騰訊越俎代庖多管閑事,可以讓家人告它們間接傷害罪!騰訊到底有權利任意封號嗎,這個號應該屬於個人財產吧,騰訊又不是法院。”
網友陶佳梅發帖說:“個人感覺,騰訊封號相當於郵政撕毀公民的信件,同時不允許其再次寄件。這是嚴重違反憲法四十條,侵犯公民通信權利和通信秘密的。你說違規,涉黃,至少應該有個標準,是哪一條信息,違反了哪一條規定?程度如何?不能看個胸就是黃吧?從程序上說,誰有權認定?如果認定錯誤如何承擔責任?至少,你也得允許別人申訴吧?涉嫌犯罪,還可以辯護呢!一個幾千好友的社交工具,說封就封了,連個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網友“小懶兔瑩寶寶”發帖說:“一直都覺得隨便封號跟草菅人命無異”
網友“謙卑侯爺”發帖說:“ 明白為什麼中國的科技巨頭在國外不受待見了”
網友“盧詩翰”發帖說:“騰訊跳樓這個,有的人在討論有沒權利封號,有的人覺得自殺的人脆弱,但實際上大家都沒討論到點上。這個問題的核心不是封號的問題,而是社交權限和金融權限混淆的問題。昨天分析達芙妮敗局的時候,我說了一句,“商業世界裡,從沒有完美的答案,任何選擇,都是有其代價的”,騰訊這件事就是如此,當年完美的模式,現在副作用顯現了。當年,騰訊進軍金融領域時,他的金融服務比支付寶好嗎?並沒有。他能追上來,是靠着社交工具做金融這個模式,因為社交工具的高使用頻率和便捷性,所以很快殺入支付寶腹地。這個模式看似完美,但留下了一個隱患,那就是社交服務和金融服務混淆在一起了。有人評價跳樓男子說,不就是封號幾天嗎?無法聊天而已,幹嘛尋死?這是你只用到了他們的社交服務~~問題是人家店面也無法收款,影響做生意了啊。之前老乾媽事件,騰訊凍結他們千萬級資金,後來鬧出來是誤會。當時就有人說過,得虧老乾媽財大氣粗,凍結千萬資金也能頂住,一般公司,你資金鏈一斷,搞不好就沒了。現在這個案例,我認為可能就是這個情況,你說他聊天涉及色情騷擾了要封號,OK,但金融功能是不是要一起連帶呢?小本生意你封一下,無法收款資金鏈可能就頂不住了。我和朋友聊天發了黃段子被封,無法聊天了,那我無話可說,我拖欠別人資金或騙錢,你封我金融業務,我也無話可說,但你因為我聊天社交的情況,把我金融業務一塊封了,這是合理的嗎?我和人吵架進了派出所,你也不至於來關我店面吧,金融是一個高專業度業務,涉及吃飯生存的。這一塊的權限不明確,是早晚要出問題的。
網友“洛杉磯房東”發帖說:“說說微信被封導致小夥跳樓的事,我覺得支付寶搞不出社交屬性其實是好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從根本上說,現階段在中國,金融和社交難以兩全。在中國一個app如果擁有很強的社交屬性,那麼就意味着這個app上的賬號可能面臨一些無法預料的風險,但這種無厘頭的風險是金融屬性不可接受的。”
網友“投資輿情”發帖說:“社交平台越來越廣泛介入大家生活,但企業權力太大,刪批評自己文章,引導自己有利輿情,這容易激化矛盾,影響社會穩定,甚至挑戰國家治理體系。立法部門應該儘快制定法律法規,規範企業權限,定義清楚哪些違規,什麼不能發,這樣大家心裡有底,有法可依,還能刺激文化事業大發展,支持內循環經濟。”
網友“吃貓的魚6366”發帖說:“制定法規的目的是把輿論控制權從企業手中轉移到國家司法系統手中,企業不能再根據自身需要胡作非為。”
網友“武漢2049V”發帖說:“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網友“天上歐帝娜”發帖說:還應該整一個文字獄清單,明確網絡上哪些文字要用同音字替代,哪些可以不用,以免網民自我審查、自我閹割”
騰訊啊騰訊
早晨剛起就看到一條題為《因微信被封號影響做生意,男子從騰訊公司墜亡》的新聞。據澎湃新聞報道,事情發生在廣東深圳,該男子此前微信曾被封號,多次申訴無果,致其店面在封號後無法正常收款,後又去騰訊公司尋求人工客服解決問題,但沒找到客服人還被帶走了,求告無門後該男子絕望跳樓。
其實這樣店大欺客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我的朋友圈裡大部分人都有被封號禁言的經歷,只是各自被封禁的理由不同罷了。像該墜樓男子這樣無緣無故被封的也不少,也都不知道騰訊懲罰客戶的標準是什麼,很多網友也為此憤憤不平,但像該男子如此決絕的卻沒幾個。話又說回來,改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之後,“顧客就是上帝”一直是企業經營的宗旨,能如此欺壓客戶,還找不到客服解決問題,更找不到人來主持公道,騰訊這是霸道至極啊!
我們都知道,疫情之後的世界,生活是異常的艱辛。以往被城管追的滿街跑的地攤主,也在媒體和政策的鼓噪下,擠滿了每一條有人氣的街道。還有那些沒有熬過疫情的,就更不用說了。可即便在這個時候,作為巨無霸企業的騰訊,還是不放過任何一次機會,哪怕是逼死小店主。
新聞介紹說,騰訊已與家屬達成15萬的人道主義賠償,真是讓人難堪。好好的一條命,就值15萬!!雖說是墜樓,可騰訊隨意封號給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難道是最重要的原因嗎?!還故意拿走墜樓男子手機,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達成所謂的和解協議,還真是“南山必勝客”的作風,把霸道總裁的作風演繹到了極致。
也不知道當初付給三個騙子1600萬的廣告費,是不是也是如此霸道?還單方面凍結了老乾媽的賬戶資金,每一招都透着霸道總裁的底氣,還真是讓人不敢直視。
作為受過微信傷害的用戶,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像這個男子一樣,抱着必死的決心去爭取自己自由表達的權利,拓寬這個社會的言論空間,這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
“那個被微信封號的男孩選擇了跳樓自殺!”
微信帳號承擔著公民日常社交功能,用戶對帳號的經營和維護投入了大量時間,一般人動輒幾百幾千的好友,你一封號全部歸0。微信帳號和公號等於公民財產,你一言不合就封殺,且不將理由公示,嚴重侵害了憲法賦予的公民財產私有權!騰訊如同大商場的業主,騰訊用戶如同租用商鋪的個體戶,你騰訊敞開門做生意,試問沒有億萬用戶的支持,你的廣告費、遊戲、公號流量收入從哪來?既然你騰訊和用戶是合作的方式,互惠互利,憑什麼你單方面封號?而且無理由不公示!難道商場可以把商戶的店面隨意關停,財產銷毀,然後就給一個紅色感嘆號作為回復嗎?
單方面封號根本不合法。我的律師朋友翟楚和因自己都搞不清的原因被騰訊多次封號,他吐槽道:“微信可以私設公堂,任意實施強制措施和刑罰,沒有取保候審,沒有陳述和申辯,沒有辯護,沒有審判,凡是它認定違法的,可以單方面實施處罰。 把諸多蹩腳的封禁操作搞成了堂堂正正的‘有法可依’。 但微信唯獨沒有抄到刑法的審判程序,缺乏程序正義—— 很多人一覺睡醒,發現自己的賬號被封了。封號通知上的名詞,聽都沒聽過;通知上的協議,見都沒見過。全程沒有取證、沒有通知用戶、沒有質證,沒有給用戶任何發言和申辯的空間。僅憑自己的好惡,就可以生殺予奪。 ”“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可以請律師給自己辯護。 刑事審判的控審分離,檢察官和法官是分開的,各司其職。但微信同時擔任檢察官和法官,完全掌控用戶的命運;應該說,集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於一身,三權在手,天下我有! 刑事審判好歹在接到判決以後還能上訴,但對微信的‘判決’不服,你只能上樹。 用幾招粗暴的技術手段作制裁,運用的卻是不亞於實施刑罰的權力,微信封號,本質上就是動用私刑! ”
今年就業形勢嚴峻,就連教育部都發文,將利用微信號經商、寫作定義為一種就業形式。你騰訊單方面封禁帳號,是砸人飯碗,和國家大政方針過不去!
騰訊如果想要走上國際舞台,成為世界互聯網的龍頭企業,你必須先照顧好你的用戶。你連本國用戶都如此對待,你讓國際怎麼看待你?怎麼接受你?試問特朗普帶着全世界小弟封殺你的時候,誰會支持你?